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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吴晓璐10月14日晚间,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路桥信息”)发布公告称,双双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。据同花顺iFinD统计,截至今年10月16日,已有89家公司(含非上市公司)发布公告称其或其控股股东、实益拥有人或高级管理人员正接受证监会立案调查。从今年调查情况来看,共有8家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(含年报)财务信息披露违规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。时间调查通知是对这些公司可能存在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初步“告知”,这7家公司在退市后也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,进一步告诉监管机构“退市并不免除其责任”。接受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,在“问题重重”、肆无忌惮的监管形势下,监管层正在根据调查指控,通过“预警”+“事后追责”的方式清理市场生态,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发展,通过“不豁免退市”强化法律威慑,建立完整全周期的全链条周期监管体系,切实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。 机构。尊重投资者合法权益,构建“有序进出、有序生存”的资本市场生态调查的“预测”功能凸显。鹿桥信息发布的信息显示,该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披露财务信息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。今年以来,立教信息等6家公司因定期报告披露财务信息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,另有2家公司涉嫌违反《公司法》。 法,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信息。其中,北京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*ST东方科技”)和远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通知。两家公司均涉嫌严重违规,并因财务不当行为被迫退市。例如,4月份*ST东鸟调查时,定期报告 已提交。钍文件等财务数据涉嫌虚假陈述的原因已得到澄清。 9月,证监会通报*ST东通发生重大财务造假事件。该公司连续四年虚增销售额和利润,违反证券法律法规。中国证监会拟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.29亿元,对7名责任人处以共计4400万元的罚款,并对实际管理人实施10年证券市场禁入。此外,*ST东通涉嫌严重违法并强制退市,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。 “调查阶段提前告知,是程序公正和投资者保护的双重体现。”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多田照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公司涉嫌某些违法行为(如财务造假)并提前披露风险,可以有效防止投资者“踩雷”,是“以罚促合规”监管理念的正面落实。除了提前“通知”公众任何调查指控外,该公司涉嫌财务欺诈,监管机构也在整个财务欺诈链条上加大问责力度。另一方面,行政要求正在被落实为第三方金融欺诈的民事责任,以打破欺诈“生态系统”。在涉及南京宇博电力系统有限公司、大唐高宏网络有限公司的财务造假案中,证监会拟对配合财务造假的第三方给予行政处分。今年7月,涉及深圳的虚假陈述案n 采威智能有限公司案结论成立,法院判决配合诈骗的第三方广州高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3%的连带责任。 9月底,退市的上海华鸿基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华鸿基通”)虚假陈述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法院责令涉及华虹吉通金融纠纷的供应商和客户承担10%至20%的连带责任。华虹吉通案投资律师、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燕伟告诉《证券日报》记者,法院根据案件事实,依法对“共犯”采取了积极态度。这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,也保护了投资者不被民事追究。如果他们配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。这对相关机构具有警示作用,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,促进股市健康发展。另一方面,加大违法犯罪成本,需要强化罪犯、平民、罪犯三维责任。近日,金铜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刑事判决书。该公司被判处罚款800万元,其他六名肇事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江苏省证监局此前因该公司2017年至2022年财务违规行为对该公司、相关人员及年报审计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,并于去年底对金东菱特别代表提起诉讼。关于监管机构的特点针对今年当局应对金融诈骗的情况,忠立照表示,一是加强“一两起案件查处”,对企业和责任人均予以处罚;二是加强“一两起案件查处”。二是强化“应用联动”,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责任无缝衔接。三是引入“全责任链”,对串通诈骗的第三方追究责任。特别值得关注的是,将“单点攻击”升级为“全链条围栏管控”,形成行政、民事、刑事责任的闭环,彻底摧毁违法行为。 造假的“生态系统”。同时,科技将加强监管,叠加中介机构的“控制责任”,从源头上抑制欺诈行为,真正构建“不敢创造、不能创造”的威慑体系温度。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“少数主体”在上市公司违法行为中发挥了“关键作用”,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、民事甚至刑事责任。对“极少数”的多重问责机制,显着提高了打假成本,增强了全体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意识,有利于营造“不敢打假、不能打假、不会打假”的市场环境。 “退市不承担责任”的表述将不断强化,退市公司的责任将不断强化。据《证券日报》记者了解,截至今年10月16日,已有7家公司披露退市后收到法律通知。调查通报显示,该公司或其控股股东lder因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受到调查。田立辉先生表示,退市后投资的7家公司彻底摧毁了“回去”的逍遥精神。通过问责,不仅可以挽回中小投资者的损失,还可以消除市场“毒瘤”,防止风险被抛在后面。据权威数据显示,今年8月,自2024年起,证监会对67家违法违规退市公司进行查处,并向33家涉嫌信息泄露犯罪的退市公司移送举报。近日,另一家退市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的罚款。退市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10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,公司及关联方已收到“行政处置事先通知书”。这是因为,在向土地使用权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中,关联控股股东未及时办理相关房产过户登记变更手续,且控股股东未及时返还转让款(该情况也属于除营运资金以外的占有)。这家上市公司没有立即透露这一严重事件的进展。江苏省证监局拟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处以共计330万元的罚款。业内人士表示,此案再次证明监管层坚决贯彻“退市不承担责任”原则,杜绝“退市”。田立辉表示,“不豁免退市”已成为监管常态,形成“退出、苦追、巨额补偿”的监管逻辑。通过“一一排查”、“严查追查”,监管部门彻底破解了以“退市豁免”精神,真正实现了违法成本远大于违法利润的健康市场生态和“优胜劣汰”。加强监管是维护市场公平和加强价值投资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(编辑:蔡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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